2)第17章 晚餐_我本飞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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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头,叶妈妈忙即吩咐女儿。

  往日叶冠军在家,也喜欢小酌一杯,通常都是叶小桐给爸爸斟酒。叶冠军也很享受这种天伦之乐,每次从女儿手里接过酒杯,都笑呵呵的。

  不一会,叶小桐端着两个玻璃杯,小心翼翼地走了过来。

  玻璃杯不小,是那种能装三两多的大酒杯,里面装的酒浆黄澄澄的,如同琥珀一般,透着一股药香,倒也颇为诱人。

  “这是小桐爸爸以前喜欢喝的药酒,酒还可以,药材也是经过挑选的,还算不错。”

  叶妈妈说道。

  叶冠军在卫周也要算是声名在外的“富豪”,虽然和大都市的真正富豪比起来,最多只能算是一个土豹子,不过在西南小城,就很了不得了。泡个药酒,自然要用上等的药材和酒水。

  燕飞扬端起酒杯,放在鼻子下轻轻一嗅,便微笑着点了点头。

  酒是好酒,药也是好药。

  “小燕,小李,我不能喝酒,以茶代酒,敬你们一杯,谢谢你们在学校里帮了小桐那么大的忙!”

  叶妈妈举起茶杯,客客气气地说道。

  “哪里哪里,阿姨太客气了,不过是举手之劳……”

  李无归连连摆手,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。

  别看李无归出手时毫不留情,归根到底,他也还只是一个十八岁的高中生罢了。

  燕飞扬轻轻一笑,不说话,只是举起了酒杯。

  晚饭的气氛颇为温馨。

  “来来,小燕,吃菜,年轻人要多吃点……你老家是哪里的?”

  “阿姨,我们老家是吴山的。”

  叶妈妈吃了一惊,显然对这个答案有些意想不到。

  在卫周,吴山基本就代表着闭塞,贫穷,愚昧和落后。卫周地处数省交界,境内多山,沟壑纵横,交通极不便利,自古苗瑶杂处,在偏远的深山老林之中,迄今还存在着不少半原始部落性质的山寨。

  而吴山,就是深山老林的代名词。

  吴山是一个很大的地名,处于卫周深山老林的最深处,不少地方至今都还没有通车,也没有通电,那里的山民,还过着刀耕火种的日子。

  叶妈妈当真想不到,这两名英气勃勃的少年,竟然是从吴山深处走出来的,不但上了卫周一中,还进了奥赛班。

  据叶小桐说,燕飞扬的成绩非常之好,从来都没有下过年纪前十名。

  原以为也是卫周城里的子弟,再不曾想,居然是吴山人。

  当真是要逆天了。

  “啊,那你的父母,是在卫周上班吗?”

  叶妈妈好奇地问道,从燕飞扬身上,实在看不到半分山村少年的土气,这个小伙子,无论坐着还是站着,或者行走,都气度俨然,举手投足之间,大气磅礴,一看就受过极其良好的教养,不带丝毫小家子气。这可不是朝夕之功,一定是自幼便潜移默化,才能培养出来的气质。

  叶冠军发达起来之后,叶妈妈也曾经见识过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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