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102章 你要打那就打!_我本飞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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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说。在他心里,却一直以萧雄作为榜样,努力追赶。

  当混混就要当到萧雄那个份上,那才叫出人头地。没事就和大人物混在一块,推杯换盏,称兄道弟,到哪里都被人尊称一声“萧总”。像他们这样的,到死也是个烂仔,一辈子被人瞧不起。动不动就被派出所收拾一顿,有什么风吹草动,就得急匆匆跑路。

  这日子,也真不好过。

  所以好几年前,吴慵就开起了贸易公司,而且生意还过得去,再这样下去,吴四哥用不了几年,也能上岸了,就像萧雄一样,牛逼哄哄地被人尊称为“吴总”。

  也正因为他开了公司,才答应武鸣,今晚上去冠军夜总会找点麻烦。

  不管怎么说,那几个都是衙内,和他们搞好了关系,今后做什么生意都有个关照。

  否则的话,这样砸场子的事,哪里还轮得到吴四哥亲自上阵?

  谁知就一头撞在铁板上,撞了个鼻青脸肿。

  吴慵一屁股坐进大班椅里,呼呼地喘粗气,习惯性地伸手去敲自己的额头,却忘记如今脑门子都紫了,刚一碰到,就痛得大叫一声,猝不及防之下,差点连眼泪都飙了出来。

  “我日尼玛!”

  吴慵只觉得一股怨气无处发泄,重重一掌排在大班桌上,却又差点将自己的巴掌拍肿。

  什么世道!

  “不行!不能就特玛这么算了!”

  吴慵哼哼着,从口袋里掏出手机,翻开电话号码本,随即抓住了桌面上的座机,开始往外拨号。

  世纪之初,手机话费贵得要死,多数人还是习惯用座机打电话。

  由此可见,不管吴慵装得多像个老板,内心深处也还是个屌丝,这种屌丝心性,绝非一朝一夕能够改变得了的。

  第一个电话拨打的,也是手机。

  “喂,卷毛?是我,四哥……对!你现在马上叫几个弟兄,到我办公室内,记得带上家伙……对!咱们今晚上有活要干!”

  第二个电话拨打的是座机,毕竟不是每个烂仔,都买得起用得起手机的,家里有个座机的,都算很不错了。

  不过没有人接听。

  这个时间段,吴慵要找的人多数还在外边花天酒地,谁会守在家里当好儿子好爸爸?

  真要那样,就不会跟着吴慵混,给人当小弟了。

  不是每个烂仔都能跟萧雄一样,返璞归真的。

  “你,马上去白寡妇那里,把眼镜给我叫过来,让他也多带几个弟兄,记得抄家伙!”

  吴慵“吧嗒”一声,将话筒丢了回去,指着刺青男子,喝道。

  眼镜这色鬼,这时候一准在白寡妇的小店里鬼混。不过这小子心够狠,手够辣,今晚上这活,光卷毛带人过来还不够,非得眼镜到场。

  “哎,好咧……”

  刺青男子大喜,看这架势,四哥是要玩个大的,好好教训一下冠军夜总会那帮不开眼的小王八蛋。当下向吴慵连连点头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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