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第122节_大国股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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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当然了,苏亦雄等同志也不免关注红24军主力的情况,得知他们在晋察冀发展的很好,已经有五千之众,不过在此之前,也出现了重大牺牲。

  红24军建军的领导干部,除了苏亦雄和刘明德两人以外,其他的干部几乎全部壮烈牺牲,领导工作的省委书记阮啸仙同志也不幸壮烈牺牲。

  听到这里,苏亦雄同志摸了摸眼泪,“我们红24军留下来的同志,一定会继承烈士的遗志,将革命进行到底!”

  贺国正同志拍了拍他的肩膀,安慰了一番,相比于四路军的快速发展,红24军的发展要坎坷许多,牺牲也很大,怨不得他们这么伤感,不管怎么说,终于过去了,以后就好了。

  也就在此时,大同城内的徐永昌正在召开军事会议,迎战四路军相关事宜。

  此时在大同盆地的北面和东面,甚至西部山区,都出现了四路军前哨部队的身影,他们不断试探晋绥军的防御,很显然四路军的大规模进攻即将开始。

  更麻烦的是,四路军与以前那些攻打山西的军阀武装不同,他们同样喜欢爬山,四路军的前哨部队相当一部分变成了所谓的工作队,进入大同各地的乡村。

  不断攻击当地的保安团,每到一处,必然抓捕村长、村副,废除村公所,这样一来,阎锡山苦心经营的村政自治体系自然就岌岌可危,而村政自治体系的崩溃,也就意味着阎锡山统治的崩溃。

  阎锡山认为,村是行政的单位即是政治的根本,故而从十年前的1922年起,在山西全省推行村本自治。

  阎锡山打破原来的打破原有的村镇体系,设立编村,每一编村管百户人家,每村设村长、村副和村公所。

  村以下设间、邻组织,以五家为邻,设邻长,五邻为闾,设闾长;另设村级组织息讼会、监察会和村民会议,并成立由适龄男丁组成的保卫团;制订村宪法规范村政;在伦理观念上提出了村公道和村仁化,十年间,山西全省先后组成四万多个编村。

  虽然阎氏一再告诫在选择村长时要注重其品行,但阎锡山的阶级属性又决定了他只会站在地主豪绅一边,阎锡山规定村长须有1000块银元以上的不动产,村副则须在500块银元以上。

  如此,村一级的最高权力,最终还是不得不落入阎氏所失望的那些“以无视法律为时髦,以违法为荣”的“地位很高的豪绅们”的手里。

  一直倡导打倒“贪官、污吏、土豪、劣绅”的阎氏,最后却不得不依靠这些“地位很高的豪绅们”来充当自己的政治基础村干部;而这些“地位很高的豪绅们”也就是那几十万的村干部们,也很清楚,只有在阎氏的“村本政治”中,才有他们的立足之地。

  有一位笔名叫做“悲茄”的作者撰文如此描述山西的村本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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